2009年4月12日

幼兒生活規範~親師約法十章的概念(3)

幼兒生活規範~親師約法十章的概念(3)--轉載自台中娃得福幼稚園電子報

五. 教他,不要罵他;說故事,不要說教
幼兒尚未發展「傾聽」的能力。心理輔導員從來不對一個沒有意願坐下來傾聽自己及別人說話的人諮商。如果大人對聽不懂或「不能」聽的孩子說理、說教,會形成「教導」兒童耳朵關閉,使他學習「不專心」!行為困擾的潛在原因多半來自說教,說教甚至還會造成智力早熟的困擾!大人過多的要求注意力、講理、判斷、批評、說教…等,往往使孩子內心經歷不滿,而在智力上提前早熟,以致偏離自然成長的路徑,造成欲蓋彌彰,不良行為的結果。規範的學習,精細的規定或教條很難解決幼兒的問題行為(Grunelius, 1996, p.14)!反而,如果能提供一個自在的,夢幻的環境,使幼兒有空間、時間與機會處於自己的世界裡面的話,能夢幻自處的孩子通常都有很好的安全、安定的感覺。
對一個乖巧安靜、不能自處的孩子,要教他,不要罵他!給予支持、鼓勵,並教導他正向的表達方法及其他社會技能,使他能走向玩伴,進而能主動引發遊戲。如果尚須口頭指導時,應盡量簡短、清楚且直接引導他向該做的事。一旦孩子能進入同儕,大人就要退開,他才能持續學習自我引導。
如果老師或父母對幼兒的問題行為不說教而改以說故事,例如兄弟姊妹的爭吵,大人加些幻想,加些幽默,甚至加些動作,舉出象徵性角色,並呈現出偏差行為特質,再加上孩子聽得懂的說明,編成矯正性的創意故事,對行為偏差的幼兒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通常,一個故事講完後不出幾天,孩子就決定要修正自己的行為了,因為他不經意的發現事情的荒誕無稽,發現自己的問題,他也從故事中學到解決問題的好方法了(Wilkinson, 1993, p.69)!

六. 監控自己的情緒與動作:
家長應如何對幼兒做常規訓練?尺度如何拿捏?為什麼孩子在學校表現很好,可是回到家就變了個人似的很會找麻煩?
娃得福的全體教職員努力、用心、認真的學習將「情緒的外套脫在園所外」。面對幼兒,我們小心的不做、不說也不想任何不值得人模仿的事(Cusick, 1998, p.34)。
幼兒規範的前提:不忘與幼兒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幼兒的偏差行為,需要的是教導,不是父母跟他一般大小,一樣生氣的!
人的相處,感覺好壞是互動的結果。孩子有暴力或情緒化現象,很多時候是對某些情緒的學習與反彈。我們很難忘記一些我們看過的充滿憤怒的眼神,我們也接觸過全身充滿恨的小小孩,這真是令人心痛!身為師長父母的應謹慎小心,時時提醒自己:規範幼兒,不能忘記與幼兒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Gauci & Hanna, 1997)。

父母情緒能對孩子造成極大的影響
1. 孩子偶爾帶學校的情緒回家,例新生來臨或建立規矩時;請接納我們常接納孩子從家裡帶來的情緒,請多愛孩子少對孩子過於嚴厲
2. 不要問他一些對人或對學校懷疑的問題
請相信學校絕不會讓任何一個孩子受委屈
3. 用平凡的心和態度面對:用腳飛翔的女孩的故事
4. 多反省
5. 盡量減少說「不」:當大人越少說不,越少打斷孩子孩子,幼兒即可學習更多、發展更多的能力。然而,有些時候卻必須絕對清楚的說:「不」,以使幼兒瞭解生活中有基本的法規需要遵守,不能任意獨斷獨行。
另外,有一些父母認為上托兒所、幼稚園不過是玩玩而已,去不去無所謂。殊不知孩子一直在瞭解大人如何在宇宙間運作生命如果父母不負責任孩子如何學習負責,如果父母很小看一些生活所示,孩子如何能尊重生命的點滴?  

七. 除了規範三要素(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傷害物品),請給孩子自由
規範三要素: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人、不傷害物。
1.當孩子想做的事會傷害自己,例如天氣很冷,他卻不肯在戶外穿上外套。
2.當孩子想做的事會傷害別人,例如吵鬧、罵人或打人;所有健康的孩子都喜歡玩,也喜歡和別人一起玩,但孩子需要瞭解,火爆攻擊是不被接受的,絕不可危及他人的健康及安全。任何爭吵,所有的孩子都應該受到照顧,這樣他們才會覺得苦惱被接受,對於攻擊的孩子,應立即帶開,對於受攻擊的孩子應及時予以呵護、安慰。一個經常攻擊人的孩子,會發現自己不受歡迎,同儕的排擠反而會是幼兒更大的困擾,我們應與家長合作,對他做個別處理,以幫助他適切的轉化內在衝突。輔導之後,老師應引導孩子瞭解重新自我控制、勇於修正自己的能力是值得尊敬的。
3.當孩子想做的事會傷害物品,例如亂丟玩具或拿蠟筆在牆上塗畫,大人就應該清楚堅定的說「不」(Grunelius, 1996, p. 29)。
幫助孩子,與孩子站在同一邊,大人應儘可能包容孩子,應儘可能使他擁有自我發展的機會與經驗,盡量避免介入。大人不要輕易介入孩子,每一次要介入時,應先停下來想:此時,是否真的有必要介入?孩子真正的需要是什麼?若非得介入,應以遊戲的方式進入孩子的溝通(太棒了,這也是我的觀點)。因為,當孩子越沈浸在遊戲中,就會越抗拒介入;當孩子能安全的解決他們自己的問題時,大人就不要急於介入,這樣,其他在旁觀看的孩子們,才能學習到正向解決爭吵的方法。孩子必須學習不要老是由大人來教他們如何公平遊戲、如何重整混亂。(Wilkinson, 1993, p.66)。
盡量減少說「不」:當大人越少說不,越少打斷孩子孩子,幼兒即可學習更多、發展更多的能力。然而,有些時候卻必須絕對清楚的說:「不」,以使幼兒瞭解生活中有基本的法規需要遵守,不能任意獨斷獨行。在娃得福幼教行為規範中有三要素: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人、不傷害物。因此,幫助幼兒能在吵架中說「不可以」以表示停止,且一旦出口,必受到尊重!
娃得福給孩子最大的自由,除非他們觸犯規範三要素。  

八. 若必要考慮處罰時,處罰必須與所犯的錯相關連:
家長應如何管教兒女?有沒有比較好的處罰方式?
處罰的目的在於修正行為,不在「給你個『苦頭吃吃』,看你下次還敢不敢!」修正行為不一定要『吃苦頭』重要的是修正行為!
規範的目的在於引導兒童健康的情緒、道德、精神與思想發展,引導兒童「正當行為的責任感」,引導兒童成為獨立自由的個體 (Oldfield, 1999, p.3)。如果幼兒不能負起正當行為的責任,處罰就成為手段,但是如果只是處罰,或只是宣佈一個孩子作錯事,這樣,很少能真正幫助孩子。處罰絕不能傷害到孩子的心,處罰必須具有使幼兒『好起來』的特質,處罰的目標應是彌補錯誤、修正行為,比如東西砸壞了,那麼,修理就是方法,如果一個孩子傷了另一個孩子,那麼,一定要幫助他看到自己的錯,然後尋求補救,也許需要向對方道歉,也許需要安慰對方,也許雙方都需要道歉與安慰。 (Wilkinson, 1993, p.70)。  

九. 重視此時此刻,重視孩子的感覺
為什麼每次有客人來,或去別人家作客,孩子特別不聽話?
處理幼兒常規切勿在事後幼兒早已忘記時再處理,一定要在發生問題行為的當時作修正或幫助。如果選擇事後處理,只有說故事那一方法可行。有些父母很顧顏面,不在人前責罵孩子,但是回到家就算總帳,給孩子好看,使得孩子總處在莫名的驚恐中,情緒慌亂,時好時壞。也有父母白天不動聲色,到了晚上,孩子要睡覺了,再對孩子「吾日三醒吾身」,告訴孩子他今天的第一錯是…,第二錯是…,第三錯是…,弄得孩子每天都帶著我錯、錯、錯的自我概念進入睡眠。到了第二天,孩子就真成了很會做錯事的錯人了!
教育孩子是何等神聖、重要的工作,與顏無關,如果我們很清楚如何處理幼兒常規,如何幫助孩子修正他的偏差行為,我們根本不需要擔心別人如何想我們或我們的孩子。因為我們並不責罵,也不對我們的孩子做人身攻擊,侮辱孩子的人格;在孩子犯錯的當時,我們只有很簡單的必要的指導語,溫柔而堅定,例如告訴孩子:「請不可以那樣做,或那樣做不禮貌,我希望你…。」         

十. 家庭、學校,父母、師長合一的教導
如果我們不尊重學校就是教導孩子不尊重學校。
如果我們與學校對立就是教導孩子與學校與人對立,我們需要學習的是合一孩子。將來要進入社會要與人和諧相處進而發展自己,他需要合一的能力與信念。  

結語:幼兒生活規範與教師的道德能力
真教育不應是知識的填塞,而應是「人的學習」的教育。我們幫助孩子,孩子也幫助我們,經驗、領悟助人與被助都是同等重要的學習。只助人,不願被助就不能謝天;只有被助,太依賴就不能自我負責。父母師長唯有覺醒、坦然面對自己與孩子在教育上的相互關係,不自以為是,也不莫衷一是,孩子才能成為自由的人,才能遠離常規的困擾,而真正的教育也才能從而落實。
史代納教育著重道德教育之初應先修三個主要美德:感恩、愛和責任。在需要幫助的幼兒面前,我們應思想真誠,心懷感恩,並且更進一步,時常表達對人、事、物的感恩之情,例如在日常飲食,在欣賞大自然時,對造物者道謝…。當幼兒的周圍環境、大人都是感恩與愛的表達,孩子就會開始模仿,孩子的常規就不致離譜。甚至,孩子成為人的責任就自然的展開了(Wildinson, 1993, pp. 64-66)!
因此,相對於教導或處理幼兒的行為規範,大人應先處理好自己的生活、處事與為人,或者更貼切的說,大人應先處理好個人的道德規範。道德是人類高尚的心靈思想與執行的意志交互而成的作品;道德繫於人心底層深處,沒有行動就沒有人知道,一個道德情操高尚的教師必須透過身教、榜樣和日常的生活,才能由內而外呈現道德的美。但是,道德的呈現並非自然發生的,而是需要倚靠教育!道德的過程需要學習,如何結合思想及意志的力量需要學習,如何成為富涵道德生命的個體更需要學習(Blunt p.104)。如果教育能真正落實道德,以道德啟發、開展幼兒的生活過程,那麼,很多常規的問題即能自動消彌,現代社會的問題與病兆也會自然消失。
希望成為人類老師的人應是一個願意追求真理、追求靈性成長的老師,同時,他絕對是一個願意無私奉獻自己,為人類服務的人。在教育兒童之先,史代納認為教職的道路即是靈修的道路,每一位教師均應學習靈修,靈修其實也即是道德訓練。

史代納對道德發展要件提出他個人的看法:
1. 放棄對人的論斷和批評,改以成熟、尊重、敬虔及奉獻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
2. 發展不是為了成功,而是為了表達自己無懼、勇敢、熱愛工作的態度。
3. 冷靜、耐心、堅持。
4. 克服自誇,發展穩定、有良知的個性。
5. 無論高興與否,均保持鎮定、安靜的臉,且仍對世界懷抱積極、正向的態度(Blunt, 1995, p.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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